關于印發《鹿寨縣落實積極生育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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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人口與計生組字〔2023〕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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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口與計劃生育領導小組,縣直各有關單位:
《鹿寨縣落實積極生育政策實施方案》已經縣委、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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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縣人口與計劃生育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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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縣人口與計劃生育領導小組?????????????????????2023年8月31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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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縣落實積極生育政策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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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柳州市落實積極生育政策若干措施》所作工作部署,并根據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貫徹落實〈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意見〉任務分工方案》及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7部委《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依法實施三孩生育政策
(一)保障生育政策依法落實。全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新修訂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落實優化生育政策,完善生育支持措施,做好政策銜接,保障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取消社會撫養費,清理和廢止相關處罰規定。將入戶、入學、入職等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鉤。依法依規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發改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人民法院,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加強人口服務體系建設。以“一老一小”為重點,落實整體解決方案,建立健全覆蓋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務體系。加強基層服務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增強扶幼養老功能。健全人口與家庭發展基層工作網絡,保障村(社區)專兼職人員報酬待遇。落實生育登記制度,做好生育咨詢指導。落實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戶口登記、醫保參保、社保卡申領等“出生一件事”聯辦,并實現信息互聯互通。(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發改局、縣民政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住建局、縣醫保局、縣行政審批局、縣殘聯,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強化人口監測和形勢研判。加強基層人口監測隊伍建設,豐富人口信息采集手段,落實人口監測統計、出生信息網上直報制度,推進生育登記、孕產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居民健康檔案等信息共享。及時評估生育政策實施效果和人口變動趨勢,健全人口監測預警制度,為縣委、縣人民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據。(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發改局、縣統計局、縣公安局、縣教育局、縣科工貿局、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醫保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
(四)保障孕產婦和兒童健康。嚴格執行孕產婦分級管理,全面落實妊娠風險篩查與評估、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危急重癥救治、孕產婦死亡個案報告和約談通報母嬰安全五項制度。加強危重孕產婦、新生兒救治能力,實現縣內危重孕產婦、新生兒救治中心全覆蓋。加強兒科建設;加強保障母嬰安全質控,強化醫療服務規范化、醫療質量同質化。夯實縣鄉村三級基層網絡,加強婦幼健康人才培訓,完善隊伍專業結構,推進縣婦幼保健院標準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完成婦幼保健院等級評審工作。加快補齊生育相關公共服務短板,促進生殖健康服務融入婦女健康管理全過程。加強兒童保健門診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持續做好0—6歲兒童健康管理,加強對兒童青少年近視、營養不均衡、孤獨癥等風險因素和疾病的篩查、診斷、干預。做好兒童基本醫療保障工作。促進婦幼中西醫融合發展,將中醫藥工作融入婦幼健康服務。加強公共場所和用人單位母嬰設施標準化建設,提高設施利用率和服務可及性。(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發改局、縣醫保局、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文體廣旅局、縣醫保局、縣總工會、縣婦聯,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綜合防治出生缺陷。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網絡,落實三級預防措施。加強相關知識普及和出生缺陷防控咨詢,加強婚姻登記、婚前醫學檢查、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和生育指導“一站式”服務,免費開展婚前醫學檢查、孕前優生健康檢查、新生兒疾病篩查,實施產前篩查補助政策。推動圍孕期、產前產后一體化管理服務和多學科協作。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范圍,建立篩查、診斷、治療、救助“一條龍”的服務網絡。做好出生缺陷患兒基本醫療和康復救助工作。深入實施嚴重類型地中海貧血胎兒零出生計劃,開展地中海貧血防控血常規初篩、血紅蛋白分析復篩、基因診斷、產前診斷、重癥地貧胎兒醫學干預五項免費技術服務項目,規范患者治療,對符合條件的患者給予醫療救助,減輕其醫療負擔。加強婦女、兒童心理健康服務,將心理保健知識融入全生命周期。(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教育局、縣醫保局、縣殘聯、縣婦聯、團縣委,各鄉鎮人民政府)
(六)加強生殖健康服務。擴大分娩鎮痛試點,規范相關診療行為,提升分娩鎮痛水平。指導推動醫療機構通過健康教育、心理輔導、中醫藥服務、藥物治療、手術治療、輔助生殖技術等手段,向群眾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提高不孕不育防治水平。推進輔助生殖技術制度建設,健全質量控制網絡,加強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日常監管,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嚴厲打擊未經批準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嚴厲打擊代孕、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濫用性別鑒定技術等違法違規行為。開展生殖健康促進行動,增強群眾保健意識和能力。加強生殖健康宣傳教育和服務,預防非意愿妊娠,減少非醫學需要的人工流產。(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公安局、縣市場監管局)
三、扎實推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
(七)增加托育服務供給。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衛生健康事業“十四五”規劃等,加強科學規劃布局,強化政策引導。支持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醫療衛生機構、社區通過自建自營、公辦民營、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舉辦托育機構。強化用地保障,在符合相關國土政策的前提下,充分考慮托育服務用地需求,在編制年度建設用地供應保障中予以優先保障。統籌加強城鄉托育服務設施建設,將托育服務建設納入居住社區建設補短板、老舊小區改造、鄉村振興等建設項目,拓展社區托育服務功能,完善嬰幼兒照護設施等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創造開展“醫育結合”模式的托育服務。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利用現有資源增設托班,幼兒園在規劃與建設時,應積極統籌規劃托位建設。到2025年,全縣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達到4.5個。(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發改局、縣教育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廳
(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縣、鄉鎮人民政府將托育服務發展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統籌保障,并加大對托育服務的政府購買力度。各部門結合職能職責,加大資金統籌力度,提供資金保障。將托育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納入重點改革事項、為民辦實事項目庫等推進落實,落實土地、住房、財政、金融、人才等方面政策支持清單。支持將各類房屋和設施用于發展托育服務,租賃國有企業房屋用于開展托育服務的,在政策允許條件下適當放寬租賃期限。落實柳州市托育機構運營補貼激勵機制,推進發展多種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務。推進公辦托育服務能力建設項目和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給予建設補貼。支持鼓勵國有企業等參與政府推動的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執行托育機構有關稅費優惠、托育機構責任保險及用水、用電、用氣執行居民生活價格政策。建立托育機構關停等特殊情況應急處置機制,落實疫情期間托育企業紓困政策。支持托育服務企業規模化連鎖化發展,培育一批托育行業品牌,發展智慧托育等新業態。建設一個以上普惠性托育示范機構,完善示范性托育機構評估辦法,建立健全有效激勵機制。支持各鄉鎮各部門及社會力量通過新建、改擴建等途徑建設綜合托育服務中心,爭取到2025年,建成l個綜合性普惠托育中心。(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住建局、縣科工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廳
(九)加強托育人才培養。建立托育從業人員職前職后一體化培養培訓體系。加大嬰幼兒照護專業建設支持力度。對吸納符合條件勞動者的托育機構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將托育服務人才培養納入培訓規劃,組織開展育嬰員、保育員等職業技能培訓,按規定落實培訓補貼。(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教育局、縣衛健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強化綜合監管和服務。規范市場準入,督促托育機構落實登記備案、質量安全、應急管理、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衛健、教育、公安、民政、住建、應急、市場監管、消防等部門聯合監管機制。落實登記備案制度、信息公示制度、評估制度,加強對普惠托育機構收費的監管,強化動態管理。依托縣婦幼保健院,建立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中心,負責轄區內托育機構的業務指導、管理咨詢、人員培訓和衛生評估等工作,為家長及嬰幼兒照護者提供嬰幼兒早期發展和科學育兒指導等。充分發揮醫療衛生、疾控、衛健監督機構職能作用,加強托育機構衛生保健業務技術指導,提升托育服務能力。(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編辦、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縣住建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減輕養育教育壓力
(十一)加大家庭養育保障力度。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優化公租房輪候與配租規則,將家庭人數及構成等納入輪候排序或綜合評分的因素,對符合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根據其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方面給予適當照顧。對符合條件的生育三孩家庭、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同等條件下可優先予以保障。完善公租房調換政策,對因家庭人口增加、就業、子女就學等原因需要調換公租房的,根據房源情況及時調換。根據養育未成年子女負擔情況研究制定差異化租賃和購買房屋的優惠政策。對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落實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鼓勵用人單位為職工適度報銷子女保育費用。(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財政局、縣衛健局、縣稅務局、縣總工會、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
(十三)落實生育休假與生育保險制度。落實產前檢查陪護假、產假、男方護理假、育兒假、哺乳假等制度和規定,繼續做好生育保險對參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待遇等的保障,做好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生育醫療費用保障,減輕生育醫療費用負擔。(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衛健局、縣醫保局、縣財政局、縣總工會,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四)增強家庭照護能力。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增強“一老一小”家庭照護能力,加快構建兜底為基礎、普惠為主體、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城鄉聯動發展的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立完善科學育兒及健康科普專家庫,通過入戶指導、親子活動、家長課堂等方式,向廣大家庭尤其是農村家庭普及科學育兒知識和技能,提高家庭的科學育兒能力。積極發揮計劃生育協會基層網絡組織作用,加大優生優育知識普及力度,推進優生優育指導中心建設,支持“向日葵親子小屋”建設,促進兒童早期發展。鼓勵各鄉鎮各部門采取積極措施,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護模式。鼓勵有條件的托育機構與家政企業等合作,提供上門居家嬰幼兒照護服務。充分發揮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積極作用,加大對農村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支持。鼓勵有條件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中小學校和村(社區),通過多種途徑、多種形式提供寒暑假期間的托管服務,解決中小學生和幼兒無人看護的難題。(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民政局、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縣醫保局、縣總工會、縣婦聯、團縣委,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五)保障女性就業合法權益。規范黨政機關、企事業等用人單位招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平等就業。落實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定期開展女職工生育權益保障專項督查,加強監察執法,持續開展就業性別歧視約談工作,依法懲處侵害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特殊勞動保護權益行為。加強對女性勞動者特別是生育再就業女性相關職業技能培訓,為因生育中斷就業的女性提供再就業培訓公共服務。為女職工提供勞動人事法律政策咨詢及心理關愛等服務。將生育友好作為用人單位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方面,鼓勵用人單位制定有利于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關系的措施,依法協商確定有利于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適時對現行有關休假和工作時間的政策規定進行相應修改完善。(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衛健局、縣醫保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教育局、縣司法局、縣總工會、縣婦聯,各鄉鎮人民政府)
六、持續關愛計劃生育家庭
(十六)維護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對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保障響應黨和國家號召、實行計劃生育家庭的合法權益。(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七)建立健全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落實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實行扶助標準動態調整。對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落實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障相關政策;優先安排入住公辦養老機構,提供無償或低收費托養服務;對住房困難的,優先納入住房保障。持續實施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綜合保險項目。對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中的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發放護理補貼。落實好扶助所需資金,積極探索建立公益金或基金,重點用于幫扶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住建局、縣人社局、縣醫保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八)建立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關懷工作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入社會力量為需要幫助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入住養老機構相關手續代辦等服務。深入開展“暖心行動”、自治區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輔助生育、心理疏導及柳州市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家庭醫生簽約個性化服務包”項目工作,加強扶助關懷。建立定期巡訪制度,落實計劃生育特殊家庭“雙崗”聯系人制度,扎牢織密幫扶安全網。(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民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七、組織保障
(十九)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增強國情、國策意識,堅持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堅持和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加強統籌規劃、政策協調、工作聯動、信息共享和督查落實,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實到位。(責任單位:縣衛健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十)強化協作協同。加強政府與社會協同治理,積極發揮計劃生育協會作用,廣泛動員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積極做好權益維護、優生優育指導、老齡服務,開展家庭幫扶、生育支持、健康促進等工作,共同做好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工作。鼓勵社會組織、志愿者開展健康知識普及、嬰幼兒照護服務、婦女兒童權益維護等公益活動。(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總工會、團縣委、縣婦聯,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十一)強化正面宣傳。充分發揮主流媒體和新媒體優勢,加強人口形勢、生育政策宣傳和解讀,妥善回應社會關切。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倡導適齡婚育、優生優育、夫妻共擔育兒責任。加強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倡導正確的婚姻家庭價值取向,構建新型婚育文化。(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民政局、縣文體廣旅局、縣衛健局、團縣委,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十二)強化督促檢查。各鄉鎮各部門要明確責任分工,細化工作舉措,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執行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向縣委、人民政府請示報告。要加強對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跟蹤評估,確保優化生育政策取得積極成效。各鄉鎮黨委、政府每年12月25日前要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專題報告本鄉鎮人口工作開展情況,縣委、縣人民政府適時進行督查。(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發改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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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口與計劃生育領導小組,縣直各有關單位:
《鹿寨縣落實積極生育政策實施方案》已經縣委、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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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柳州市落實積極生育政策若干措施》所作工作部署,并根據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貫徹落實〈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意見〉任務分工方案》及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7部委《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依法實施三孩生育政策
(一)保障生育政策依法落實。全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新修訂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落實優化生育政策,完善生育支持措施,做好政策銜接,保障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取消社會撫養費,清理和廢止相關處罰規定。將入戶、入學、入職等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鉤。依法依規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發改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人民法院,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加強人口服務體系建設。以“一老一小”為重點,落實整體解決方案,建立健全覆蓋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務體系。加強基層服務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增強扶幼養老功能。健全人口與家庭發展基層工作網絡,保障村(社區)專兼職人員報酬待遇。落實生育登記制度,做好生育咨詢指導。落實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戶口登記、醫保參保、社保卡申領等“出生一件事”聯辦,并實現信息互聯互通。(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發改局、縣民政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住建局、縣醫保局、縣行政審批局、縣殘聯,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強化人口監測和形勢研判。加強基層人口監測隊伍建設,豐富人口信息采集手段,落實人口監測統計、出生信息網上直報制度,推進生育登記、孕產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居民健康檔案等信息共享。及時評估生育政策實施效果和人口變動趨勢,健全人口監測預警制度,為縣委、縣人民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據。(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發改局、縣統計局、縣公安局、縣教育局、縣科工貿局、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醫保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
(四)保障孕產婦和兒童健康。嚴格執行孕產婦分級管理,全面落實妊娠風險篩查與評估、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危急重癥救治、孕產婦死亡個案報告和約談通報母嬰安全五項制度。加強危重孕產婦、新生兒救治能力,實現縣內危重孕產婦、新生兒救治中心全覆蓋。加強兒科建設;加強保障母嬰安全質控,強化醫療服務規范化、醫療質量同質化。夯實縣鄉村三級基層網絡,加強婦幼健康人才培訓,完善隊伍專業結構,推進縣婦幼保健院標準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完成婦幼保健院等級評審工作。加快補齊生育相關公共服務短板,促進生殖健康服務融入婦女健康管理全過程。加強兒童保健門診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持續做好0—6歲兒童健康管理,加強對兒童青少年近視、營養不均衡、孤獨癥等風險因素和疾病的篩查、診斷、干預。做好兒童基本醫療保障工作。促進婦幼中西醫融合發展,將中醫藥工作融入婦幼健康服務。加強公共場所和用人單位母嬰設施標準化建設,提高設施利用率和服務可及性。(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發改局、縣醫保局、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文體廣旅局、縣醫保局、縣總工會、縣婦聯,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綜合防治出生缺陷。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網絡,落實三級預防措施。加強相關知識普及和出生缺陷防控咨詢,加強婚姻登記、婚前醫學檢查、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和生育指導“一站式”服務,免費開展婚前醫學檢查、孕前優生健康檢查、新生兒疾病篩查,實施產前篩查補助政策。推動圍孕期、產前產后一體化管理服務和多學科協作。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范圍,建立篩查、診斷、治療、救助“一條龍”的服務網絡。做好出生缺陷患兒基本醫療和康復救助工作。深入實施嚴重類型地中海貧血胎兒零出生計劃,開展地中海貧血防控血常規初篩、血紅蛋白分析復篩、基因診斷、產前診斷、重癥地貧胎兒醫學干預五項免費技術服務項目,規范患者治療,對符合條件的患者給予醫療救助,減輕其醫療負擔。加強婦女、兒童心理健康服務,將心理保健知識融入全生命周期。(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教育局、縣醫保局、縣殘聯、縣婦聯、團縣委,各鄉鎮人民政府)
(六)加強生殖健康服務。擴大分娩鎮痛試點,規范相關診療行為,提升分娩鎮痛水平。指導推動醫療機構通過健康教育、心理輔導、中醫藥服務、藥物治療、手術治療、輔助生殖技術等手段,向群眾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提高不孕不育防治水平。推進輔助生殖技術制度建設,健全質量控制網絡,加強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日常監管,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嚴厲打擊未經批準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嚴厲打擊代孕、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濫用性別鑒定技術等違法違規行為。開展生殖健康促進行動,增強群眾保健意識和能力。加強生殖健康宣傳教育和服務,預防非意愿妊娠,減少非醫學需要的人工流產。(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公安局、縣市場監管局)
三、扎實推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
(七)增加托育服務供給。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衛生健康事業“十四五”規劃等,加強科學規劃布局,強化政策引導。支持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醫療衛生機構、社區通過自建自營、公辦民營、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舉辦托育機構。強化用地保障,在符合相關國土政策的前提下,充分考慮托育服務用地需求,在編制年度建設用地供應保障中予以優先保障。統籌加強城鄉托育服務設施建設,將托育服務建設納入居住社區建設補短板、老舊小區改造、鄉村振興等建設項目,拓展社區托育服務功能,完善嬰幼兒照護設施等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創造開展“醫育結合”模式的托育服務。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利用現有資源增設托班,幼兒園在規劃與建設時,應積極統籌規劃托位建設。到2025年,全縣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達到4.5個。(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發改局、縣教育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廳
(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縣、鄉鎮人民政府將托育服務發展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統籌保障,并加大對托育服務的政府購買力度。各部門結合職能職責,加大資金統籌力度,提供資金保障。將托育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納入重點改革事項、為民辦實事項目庫等推進落實,落實土地、住房、財政、金融、人才等方面政策支持清單。支持將各類房屋和設施用于發展托育服務,租賃國有企業房屋用于開展托育服務的,在政策允許條件下適當放寬租賃期限。落實柳州市托育機構運營補貼激勵機制,推進發展多種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務。推進公辦托育服務能力建設項目和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給予建設補貼。支持鼓勵國有企業等參與政府推動的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執行托育機構有關稅費優惠、托育機構責任保險及用水、用電、用氣執行居民生活價格政策。建立托育機構關停等特殊情況應急處置機制,落實疫情期間托育企業紓困政策。支持托育服務企業規模化連鎖化發展,培育一批托育行業品牌,發展智慧托育等新業態。建設一個以上普惠性托育示范機構,完善示范性托育機構評估辦法,建立健全有效激勵機制。支持各鄉鎮各部門及社會力量通過新建、改擴建等途徑建設綜合托育服務中心,爭取到2025年,建成l個綜合性普惠托育中心。(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住建局、縣科工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廳
(九)加強托育人才培養。建立托育從業人員職前職后一體化培養培訓體系。加大嬰幼兒照護專業建設支持力度。對吸納符合條件勞動者的托育機構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將托育服務人才培養納入培訓規劃,組織開展育嬰員、保育員等職業技能培訓,按規定落實培訓補貼。(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教育局、縣衛健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強化綜合監管和服務。規范市場準入,督促托育機構落實登記備案、質量安全、應急管理、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衛健、教育、公安、民政、住建、應急、市場監管、消防等部門聯合監管機制。落實登記備案制度、信息公示制度、評估制度,加強對普惠托育機構收費的監管,強化動態管理。依托縣婦幼保健院,建立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中心,負責轄區內托育機構的業務指導、管理咨詢、人員培訓和衛生評估等工作,為家長及嬰幼兒照護者提供嬰幼兒早期發展和科學育兒指導等。充分發揮醫療衛生、疾控、衛健監督機構職能作用,加強托育機構衛生保健業務技術指導,提升托育服務能力。(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編辦、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縣住建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減輕養育教育壓力
(十一)加大家庭養育保障力度。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優化公租房輪候與配租規則,將家庭人數及構成等納入輪候排序或綜合評分的因素,對符合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根據其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方面給予適當照顧。對符合條件的生育三孩家庭、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同等條件下可優先予以保障。完善公租房調換政策,對因家庭人口增加、就業、子女就學等原因需要調換公租房的,根據房源情況及時調換。根據養育未成年子女負擔情況研究制定差異化租賃和購買房屋的優惠政策。對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落實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鼓勵用人單位為職工適度報銷子女保育費用。(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財政局、縣衛健局、縣稅務局、縣總工會、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
(十三)落實生育休假與生育保險制度。落實產前檢查陪護假、產假、男方護理假、育兒假、哺乳假等制度和規定,繼續做好生育保險對參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待遇等的保障,做好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生育醫療費用保障,減輕生育醫療費用負擔。(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衛健局、縣醫保局、縣財政局、縣總工會,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四)增強家庭照護能力。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增強“一老一小”家庭照護能力,加快構建兜底為基礎、普惠為主體、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城鄉聯動發展的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立完善科學育兒及健康科普專家庫,通過入戶指導、親子活動、家長課堂等方式,向廣大家庭尤其是農村家庭普及科學育兒知識和技能,提高家庭的科學育兒能力。積極發揮計劃生育協會基層網絡組織作用,加大優生優育知識普及力度,推進優生優育指導中心建設,支持“向日葵親子小屋”建設,促進兒童早期發展。鼓勵各鄉鎮各部門采取積極措施,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護模式。鼓勵有條件的托育機構與家政企業等合作,提供上門居家嬰幼兒照護服務。充分發揮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積極作用,加大對農村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支持。鼓勵有條件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中小學校和村(社區),通過多種途徑、多種形式提供寒暑假期間的托管服務,解決中小學生和幼兒無人看護的難題。(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民政局、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縣醫保局、縣總工會、縣婦聯、團縣委,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五)保障女性就業合法權益。規范黨政機關、企事業等用人單位招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平等就業。落實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定期開展女職工生育權益保障專項督查,加強監察執法,持續開展就業性別歧視約談工作,依法懲處侵害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特殊勞動保護權益行為。加強對女性勞動者特別是生育再就業女性相關職業技能培訓,為因生育中斷就業的女性提供再就業培訓公共服務。為女職工提供勞動人事法律政策咨詢及心理關愛等服務。將生育友好作為用人單位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方面,鼓勵用人單位制定有利于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關系的措施,依法協商確定有利于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適時對現行有關休假和工作時間的政策規定進行相應修改完善。(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衛健局、縣醫保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教育局、縣司法局、縣總工會、縣婦聯,各鄉鎮人民政府)
六、持續關愛計劃生育家庭
(十六)維護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對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保障響應黨和國家號召、實行計劃生育家庭的合法權益。(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七)建立健全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落實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實行扶助標準動態調整。對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落實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障相關政策;優先安排入住公辦養老機構,提供無償或低收費托養服務;對住房困難的,優先納入住房保障。持續實施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綜合保險項目。對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中的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發放護理補貼。落實好扶助所需資金,積極探索建立公益金或基金,重點用于幫扶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住建局、縣人社局、縣醫保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八)建立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關懷工作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入社會力量為需要幫助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入住養老機構相關手續代辦等服務。深入開展“暖心行動”、自治區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輔助生育、心理疏導及柳州市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家庭醫生簽約個性化服務包”項目工作,加強扶助關懷。建立定期巡訪制度,落實計劃生育特殊家庭“雙崗”聯系人制度,扎牢織密幫扶安全網。(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民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七、組織保障
(十九)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增強國情、國策意識,堅持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堅持和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加強統籌規劃、政策協調、工作聯動、信息共享和督查落實,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實到位。(責任單位:縣衛健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十)強化協作協同。加強政府與社會協同治理,積極發揮計劃生育協會作用,廣泛動員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積極做好權益維護、優生優育指導、老齡服務,開展家庭幫扶、生育支持、健康促進等工作,共同做好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工作。鼓勵社會組織、志愿者開展健康知識普及、嬰幼兒照護服務、婦女兒童權益維護等公益活動。(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總工會、團縣委、縣婦聯,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十一)強化正面宣傳。充分發揮主流媒體和新媒體優勢,加強人口形勢、生育政策宣傳和解讀,妥善回應社會關切。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倡導適齡婚育、優生優育、夫妻共擔育兒責任。加強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倡導正確的婚姻家庭價值取向,構建新型婚育文化。(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民政局、縣文體廣旅局、縣衛健局、團縣委,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十二)強化督促檢查。各鄉鎮各部門要明確責任分工,細化工作舉措,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執行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向縣委、人民政府請示報告。要加強對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跟蹤評估,確保優化生育政策取得積極成效。各鄉鎮黨委、政府每年12月25日前要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專題報告本鄉鎮人口工作開展情況,縣委、縣人民政府適時進行督查。(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發改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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