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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看,2023年度廣西“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申報開始啦!

          發布日期:2024-04-15 10:20
          來源:鹿寨縣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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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決策部署,加快完善信用監管體系建設,鼓勵企業加強合同和信用管理,倡導全社會樹立守法誠信理念,依據《廣西合同格式條款監督管理條例》規定,自治區市場監管局決定開展2023年度廣西“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

          1.自設立起至申報之日滿3年;

          2.完成2022年度、2023年度年報;

          3.企業品牌具有較好的社會影響力;

          4.合同信用管理體系健全(合同制度健全,合同行為規范,履約狀況良好);

          5.經營效益良好;

          6.社會信譽度高;

          7.自愿參加并通過“廣西守合同重信用系統”向社會公示以上信息。

          (二)企業在2023年度內存在以下行為的,不得申報

          1.使用自定合同格式文本時,存在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的;

          2.在申報年度內有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處罰記錄(不包括僅受到通報批評或者較低數額罰款的行政處罰記錄、受到行政處罰后已完成信用修復的記錄);

          3.在申報年度內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

          4.在申報年度內存在有關部門行政處罰記錄(不包括受到行政處罰后已完成信用修復的記錄);

          5.存在被撤銷“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未滿限制期限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二、申報及公示程序

          2023年度廣西“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采取采取企業自愿申報,各縣區(新區)市場監管部門初審,市市場監管局擇優推薦,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公示的方式。

          (一)自愿申報的企業,完成2022、2023年度年報后,登錄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scjdglj.gxzf.gov.cn)——守合同重信用系統——守重申報,填報有關申報數據信息后按要求向鹿寨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紙質材料。

          (二)鹿寨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申報企業的材料后進行初審,向市市場監管局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市市場監管局擇優向自治區市場監管局推薦。

          (三)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匯總推薦名單函征有關單位、部門意見,根據函征相關意見進行復核,通過官方網站對符合公示條件的企業公示為202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期為一年。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西)“信息公告——其他公告——守信激勵信息公示”欄目對各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進行備查公示。

          三、申報企業應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提交的材料

          1.2023年度《廣西“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申報表》(在守合同重信用系統填報后導出);

          2.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加蓋公章的企業基本情況說明;

          4.其它證明材料(在守合同重信用系統填報時列舉的資質證書等材料)。

          (二)材料要求

          1.提交紙質材料一份,紙質材料按“提交材料”所列順序裝訂;

          2.不接受手寫的《廣西“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申報表》。

          四、時間安排

          2024年4月15日—2024年7月15日,申報企業完成網上申報及紙質申報材料的報送。網上申報系統申報功能于2024年7月15日24:00對企業關閉。

          2024年11月30日前,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對符合相關要求的企業予以公示。

          五、其他事項

          (一)證書制作

          公示機關向公示企業免費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證書。在公示期內,公示企業在其產品或者服務以及包裝、裝潢、產品說明、廣告宣傳中,使用“廣西壯族自治區‘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字樣或標識,應注明公示機關、公示時間及公示期限。

          (二)申請撤回公示

          公示企業可以自愿申請撤回公示。申請撤回公示的,應向鹿寨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書面申請,同時交回公示證書。公示機關應在收到企業撤回公示申請書后及時撤回該企業的公示。

          (三)監督管理

          社會公眾認為在公示的廣西“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存在不符合申報條件規定情形的,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

          各地各有關單位、部門發現本轄區在公示的廣西“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存在不符合申報條件規定情形的,應當就有關情況進一步核實,并將核實情況書面報送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研究處置。

          (四)撤銷公示

          廣西“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實行動態管理。公示企業在公示期內,破產、注銷、被吊銷營業執照或存在不符合申報條件規定情形的,各市市場監管局按流程報自治區市場監管局予以撤銷公示。對被撤銷公示的企業收回公示證書或在公示平臺公告證書作廢。

          被撤銷公示的企業,自市場監管部門撤銷該企業公示之日起,兩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公示。

          (五)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鹿寨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信用股

          聯系地址:鹿寨鎮西閘塘路51號鹿寨縣市場監管局辦公一區302室

          聯系電話:0772-666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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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看,2023年度廣西“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申報開始啦!

          發布時間:2024-04-15 10:20 來源:鹿寨縣市場監管局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決策部署,加快完善信用監管體系建設,鼓勵企業加強合同和信用管理,倡導全社會樹立守法誠信理念,依據《廣西合同格式條款監督管理條例》規定,自治區市場監管局決定開展2023年度廣西“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

          1.自設立起至申報之日滿3年;

          2.完成2022年度、2023年度年報;

          3.企業品牌具有較好的社會影響力;

          4.合同信用管理體系健全(合同制度健全,合同行為規范,履約狀況良好);

          5.經營效益良好;

          6.社會信譽度高;

          7.自愿參加并通過“廣西守合同重信用系統”向社會公示以上信息。

          (二)企業在2023年度內存在以下行為的,不得申報

          1.使用自定合同格式文本時,存在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的;

          2.在申報年度內有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處罰記錄(不包括僅受到通報批評或者較低數額罰款的行政處罰記錄、受到行政處罰后已完成信用修復的記錄);

          3.在申報年度內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

          4.在申報年度內存在有關部門行政處罰記錄(不包括受到行政處罰后已完成信用修復的記錄);

          5.存在被撤銷“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未滿限制期限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二、申報及公示程序

          2023年度廣西“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采取采取企業自愿申報,各縣區(新區)市場監管部門初審,市市場監管局擇優推薦,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公示的方式。

          (一)自愿申報的企業,完成2022、2023年度年報后,登錄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scjdglj.gxzf.gov.cn)——守合同重信用系統——守重申報,填報有關申報數據信息后按要求向鹿寨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紙質材料。

          (二)鹿寨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申報企業的材料后進行初審,向市市場監管局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市市場監管局擇優向自治區市場監管局推薦。

          (三)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匯總推薦名單函征有關單位、部門意見,根據函征相關意見進行復核,通過官方網站對符合公示條件的企業公示為202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期為一年。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西)“信息公告——其他公告——守信激勵信息公示”欄目對各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進行備查公示。

          三、申報企業應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提交的材料

          1.2023年度《廣西“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申報表》(在守合同重信用系統填報后導出);

          2.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加蓋公章的企業基本情況說明;

          4.其它證明材料(在守合同重信用系統填報時列舉的資質證書等材料)。

          (二)材料要求

          1.提交紙質材料一份,紙質材料按“提交材料”所列順序裝訂;

          2.不接受手寫的《廣西“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申報表》。

          四、時間安排

          2024年4月15日—2024年7月15日,申報企業完成網上申報及紙質申報材料的報送。網上申報系統申報功能于2024年7月15日24:00對企業關閉。

          2024年11月30日前,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對符合相關要求的企業予以公示。

          五、其他事項

          (一)證書制作

          公示機關向公示企業免費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證書。在公示期內,公示企業在其產品或者服務以及包裝、裝潢、產品說明、廣告宣傳中,使用“廣西壯族自治區‘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字樣或標識,應注明公示機關、公示時間及公示期限。

          (二)申請撤回公示

          公示企業可以自愿申請撤回公示。申請撤回公示的,應向鹿寨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書面申請,同時交回公示證書。公示機關應在收到企業撤回公示申請書后及時撤回該企業的公示。

          (三)監督管理

          社會公眾認為在公示的廣西“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存在不符合申報條件規定情形的,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

          各地各有關單位、部門發現本轄區在公示的廣西“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存在不符合申報條件規定情形的,應當就有關情況進一步核實,并將核實情況書面報送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研究處置。

          (四)撤銷公示

          廣西“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實行動態管理。公示企業在公示期內,破產、注銷、被吊銷營業執照或存在不符合申報條件規定情形的,各市市場監管局按流程報自治區市場監管局予以撤銷公示。對被撤銷公示的企業收回公示證書或在公示平臺公告證書作廢。

          被撤銷公示的企業,自市場監管部門撤銷該企業公示之日起,兩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公示。

          (五)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鹿寨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信用股

          聯系地址:鹿寨鎮西閘塘路51號鹿寨縣市場監管局辦公一區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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