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
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1、《失業保險金申領表》
2、社會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證
①所有紙質材料:A4紙,內容需要電腦打印,要求內容完整、準確。
②附件材料:復印件、掃描件均需由原件進行掃描、復印,掃描件、復印件應清晰可辨認,相關內容與申請事項要求保持一致;掃描電子文檔格式:JPG格式,500K以內。
柳州市鹿寨縣匯錦安置小區縣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中心大樓一樓人社服務大廳6-10號窗口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注:失業保險金網上申請全國統一入口已開通,參保失業人員可以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si.12333.gov.cn或電子社保申領。
無
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于無業狀態的城、鄉勞動者,可在戶籍地或常住地辦理失業登記。本通知所指勞動年齡為年滿16周歲(含)至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在內地(大陸)就業后失業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和臺灣地區居民(以下簡稱港澳臺居民)可參照執行。
柳州市鹿寨縣匯錦安置小區縣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中心大樓一樓人社服務大廳6-10號窗口
“失業保險”:是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促進其再就業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失業登記”:指勞動者失去工作后,按規定在勞動保障部門進行的登記,以表明其處于失業狀態。
“繳費年限”:指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的累計時間。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包括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等情況,但不包括勞動者自愿離職。
“失業保險金”:符合失業保險領取條件的失業人員,定期從失業保險基金中獲得的生活補助。
“申領期限”:規定失業人員在失業后應在一定時間內申請失業保險金,超過期限可能無法申領。
“待遇標準”:指失業保險金的具體發放金額和其他相關待遇的規定。
“失業保險關系轉移”:當勞動者跨地區就業時,將其在原參保地的失業保險關系轉移到新就業地。
失業保險金可以領多久?
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繳費時間確定: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每滿1年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的可以領取14個月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費時間超過5年的,每超過1年,增發1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在國家或自治區規定實行單位繳納失業保險費制度前,失業人員按國家規定計算的工齡視同繳費時間。在確定失業人員繳費時間時,其視同繳費時間與實際繳費時間合并計算。
注意:失業保險金單次領取期限最長24個月。而非終生只能領24個月。
勞動者領金期滿后重新找到工作并參保。再次失業后符合申請條件的,可以繼續申請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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