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委2017年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一、基本情況
1、共青團鹿寨縣委員會是全縣共青團的領導機關,設組織宣傳部、農工部2個職能部門。主要工作職責是組織青年、引導青年、服務青年、維護青少年權益,領導全縣共青團工作。
2、人員構成:鹿寨團縣委現有行政編制4名,在職在編3人,編外聘用人員1人。
3、預算編制原則:根據《預算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指導思想和原則,結合本部門2017年工作實際,編制本部門預算。
二、2017年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7年收入總預算70.7548萬元,同比增長32.5958萬元,同比增長85.4%。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70.7548萬元,同比增加32.5958萬元,同比增長85.4%
(二)支出預算說明
2017年支出總預算70.754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8.2548萬元,占支出總預算54.4%,同比增加13.0958萬元,同比增長52%;項目支出32.5萬元,占支出總預算45.9%,同比增加19.5萬元,同比增長150%。
1.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共分為三類,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科目支出預算65.3498萬元,占支出總預算92.3%。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科目支出預算2.6621萬元,占支出總預算3.7%。
(3)住房保障支出預算2.7429萬元。
2.按支出結構分類劃分,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
基本支出預算
基本支出32.8498萬元;占支出總預算46.4%,同比增加12.3071萬元,同比增長59.9%。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預算27.6347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84.1%,同比增加8.5283萬元,同比增長41.5%。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5.2151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7.3%,同比增加3.7788萬元,同比增長263%。
三、2017年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情況
2017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82萬元。具體支出預算如下:
1.辦公費1.5萬元。主要用于辦公用品支出。
2.工會費0.29萬元。主要用于工會經費。
四、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017年“三公”經費說明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2016年預算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0%。
(二)公務接待費2016年預算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0%,
(三)公務用車費2016年預算0萬元,同比減少1萬元,同比減100%,增減原因:公車改革
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16年預算0萬元,同比減少1萬元,同比減100%,增減原因:公車改革
2.公務用車購置2016年預算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0%。
五、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一)本年度納入政府采購預算的金額為1萬元,同比增長0萬元,同比增長0%。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資金0萬元,同比增長0萬元,同比增長0%。
(二)按政府采購項目類型劃分,集中采購1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1萬元)
六、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1.預算績效信息情況說明
2017年本部門整體支出預算績效項目為: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績效目標是:建立縣級重點青少年群體信息動態排摸機制,開展維護青少年權益、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相關工作及活動,開展“青少年傾聽日”活動1次以上,開展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志愿者培訓班1次以上。
2.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說明
本部門預算單位占有的國有資產包括辦公設備、辦公家具等,總額8萬元,正常使用。
七、專業性較強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為完成特定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差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宅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接待(含外賓)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