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達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6”高處墜落事故調查評估報告
2023年6月6日上午10時左右,由河南達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鹿寨鎮新勝村長沖屯鹿寨縣城第一污水處理廠改擴建工程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80萬元。事故發生后,鹿寨縣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2023年10月30日,鹿寨縣人民政府對《河南達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6”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以下簡稱“事故調查報告”)進行了批復,同意事故結案,事故報告依法向社會進行了公開。
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辦法的通知》(安委辦〔2021〕4號)的有關規定,河南達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6”高處墜落事故評估組(以下簡稱“評估組”)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評估。
一、評估工作組織及開展情況
2024年6月25日,由鹿寨縣安委辦組織原事故調查組成員組成的評估組,采取座談詢問、走訪核查與查閱文件的方式,對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評估。
二、事故責任人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姜*濤,河南達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事故項目經理、項目主要負責人,由鹿寨縣應急管理局對其處以人民幣貳萬肆仟元整的行政處罰,已繳款到位。
三、事故責任單位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河南達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事故發生單位,由鹿寨縣應急管理局對其處以人民幣叁拾貳萬元整的行政處罰,已繳款到位。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事故發生后,河南達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姜*濤深刻吸取了事故教訓,完成了2個方面的整改工作:
1、姜*濤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管;嚴格要求從業人員按照安全作業相關規定開展作業;嚴格按照《便攜式金屬梯安全》GB12142-2007要求進行設計施工現場便攜式金屬梯。
2、河南達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在作業現場完善安全警示標志,加強作業場所的安全管理,加大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力度,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五、評估組評估意見
評估組經綜合評估后一致認為,各相關單位均能依據縣政府批復意見,對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員作出相關處理,未發現不按規定落實責任追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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