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措施和計劃】鹿政辦發〔2019〕61號:鹿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鹿寨縣寨沙鎮拉溝河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問題清單整改方案的通知
鹿寨縣人民政府
辦 公 室 文 件
鹿政辦發〔2019〕61號
鹿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鹿寨縣寨沙鎮拉溝河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
行動問題清單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鹿寨縣寨沙鎮拉溝河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問題清單整改方案》已經縣十七屆人民政府第72次常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19年9月24日
鹿寨縣寨沙鎮拉溝河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
行動問題清單整改方案
為加快解決飲用水水源地突出環境問題,進一步改善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綜合質量,按照《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自治區水利廳關于進一步開展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桂環函〔2019〕680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寨沙鎮拉溝河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問題排查情況,我縣決定對寨沙鎮拉溝河水源地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為確保整治工作的順利實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改善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確保飲用水水源安全為目標,以解決飲用水水源地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嚴厲打擊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環境違法行為,加強和規范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嚴密防控飲用水環境風險,切實保障群眾飲用水安全。
二、目標任務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要求,有計劃、分步驟的完成《寨沙鎮拉溝河水源地環境問題清理整改任務分解表》(見附件2)的整改任務,通過本次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治,鞏固和提升飲用水源保護區生態環境,使寨沙鎮拉溝河水源地水質明顯好轉。
三、整改范圍
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柳州市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的批復》(桂政函〔2016〕266號)文件中劃定的寨沙鎮拉溝河水源保護區范圍開展排查整治工作。
四、整改時限
力爭2020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寨沙鎮拉溝河水源地環境違法問題的整改。
五、工作職責
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統籌本次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打擊保護區內網箱養殖、游泳、垂釣等違法行為;負責督促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分散式畜禽養殖圈舍業主做到養殖廢物全部資源化利用;負責制作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識牌等工作;匯總各部門上報信息做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問題整改銷號和進度報送工作。
縣水利局:負責取締飲用水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內的排污口和非法采砂行為。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城鎮建成區)生活污水和取締排污口后污水的截污納管工作。
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飲用水水源地一、 二級保護區(城鎮規劃區范圍內)“兩違”企業、建筑、非法碼頭強拆工作;協同縣水利局取締飲用水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內非法的排污口。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依法查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占地和非法開采礦產資源行為;負責落實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經濟林科學種植和嚴格控制農藥、化肥等非點源污染防治工作。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落實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農業(包括果樹)科學種植和嚴格控制農藥、化肥等非點源污染防治工作,對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農業種植(包括水果)實行逐步退出政策;負責牽頭做好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規模畜禽養殖場搬遷、關閉相關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縣級道路污染防治和應急防護工程設施建設工作。
鹿寨公路管理局:負責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國道道路污染防治和應急防護工程設施建設工作。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定職責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市場主體進行查處,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寨沙鎮人民政府:負責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村屯生活污水處置;負責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工作;負責依法查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非法處置建筑垃圾行為;協助配合各部門開展整改工作;負責做好轄區內鄉級及以下道路和景觀步行道與飲用水水體的隔離防護,避免人類活動對水質的影響。
拉溝鄉人民政府:負責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村屯生活污水處置;負責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工作;負責依法查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非法處置建筑垃圾行為;協助配合各部門開展整改工作;負責做好轄區內鄉級及以下道路和景觀步行道與飲用水水體的隔離防護,避免人類活動對水質的影響。
縣公安局:依法查處飲用水水源地問題整改過程中出現的阻礙執行、妨害公務、暴力抗法等違法犯罪行為,做好社會穩定工作;負責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縣級及以上公路、道路、橋梁嚴格限制有毒有害物質和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并開展視頻監控。
縣財政局:負責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問題整改經費保障。
縣委宣傳部:協助配合鹿寨縣寨沙鎮拉溝河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協調媒體加強對整治行動的宣傳報道工作。
縣司法局:對飲用水水源整治過程中形成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指導和依法監督有關部門的行政執法行動。
柳州市鹿寨供電局:負責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內非法建設項目的停電、斷電工作。
六、工作機制保障
(一)組織保障
成立鹿寨縣寨沙鎮拉溝河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分管生態環境的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辦副主任、鹿寨生態環境局局長、縣水利局局長共同擔任,成員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鹿寨公路管理局、寨沙鎮人民政府、拉溝鄉人民政府、柳州市鹿寨供電局主要領導以及縣公安局、縣委宣傳部、鹿寨生態環境局、縣水利局分管領導組成。
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揮、協調專項行動,研究、解決飲用水水源地專項整改工作中的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鹿寨生態環境局,由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問題清單銷號審核及日常協調匯總工作,各成員單位按各自職責開展整改及銷號工作,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建立整改銷號管理制度
一是對列入問題清單的環境違法問題,各整改牽頭單位要按照“整改一項、核查一項、銷號一項、備案一項、公開一項”的原則,制定詳細整改實施方案,明確的目標、措施、時限,確保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整改任務,并按照《柳州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排查發現問題整改核查銷號辦法》進行銷號備案,具體任務分解詳見附件2。
二是縣寨沙鎮拉溝河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銷號審核。銷號審核要嚴把整改銷號關,嚴防不講標準、不求質量、隨意銷號、虛假銷號的現象發生,要建立銷號管理臺賬,對整改銷號資料集中管理,做到履責留痕,有據可查。
(三)加強督查問責
縣寨沙鎮拉溝河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對各部門開展飲用水水源地環保問題清單整改進度情況進行督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履行職責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說明情況。
(四)按時報送工作進展
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上報本部門工作開展情況等材料。上報時間和上報材料內容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安排。聯系人及電話:羅文斌,0772-6869012,18278254166;傳真號:0772-6869517;郵箱:luzhaihb@163.com。
附件:1.鹿寨縣寨沙鎮拉溝河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清理整改任務分解表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鹿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9月24日印發
附件1
鹿寨縣寨沙鎮拉溝河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
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吳英明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陶 鵬 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羅凌基 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局長
梁現平 縣水利局局長
成 員:許 鵬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周采要 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
劉 萍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陳可春 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伍先朝 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林延輝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徐文忠 縣財政局局長
劉革成 縣司法局局長
吳素林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劉繼德 縣公安局副局長
鄧 淇 縣公安局副局長
譚立峰 縣水利局副局長
李國雄 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潘文益 鹿寨公路管理局局長
梁定峰 寨沙鎮鎮長
劉春霞 拉溝鄉鄉長
李富強 柳州市鹿寨供電局局長
附件2
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清理整改任務分解表
問題序號 | 所在地 | 水源地 名稱 | 保護區類型(一級/二級) | 問題類型 | 問題具體情況 | 整改目標 | 牽頭 部門和責任人 | 配合 部門 | 計劃完成時限 | 備注 |
1 | 鹿寨縣 | 鹿寨縣寨沙鎮拉溝河水源地 | 一級 | 農業面源污染 | 一級保護區內種植有果樹、桑樹 |
嚴格控制農藥、化肥等非點源污染,并逐步退出。
| 縣農業農村局 (陳可春) | 寨沙鎮人民政府、拉溝鄉人民政府、縣財政局 | 2020年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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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鹿寨縣 | 鹿寨縣寨沙鎮拉溝河水源地 | 一級、二級 | 其他問題 | 一、二級保護區標識牌未完善 | 完善保護區標識牌 | 鹿寨生態環境局(羅凌基) | 寨沙鎮人民政府、拉溝鄉人民政府、縣財政局 | 2020年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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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鹿寨縣 | 鹿寨縣寨沙鎮拉溝河水源地 | 二級 | 農業面源污染 | 二級保護區內種植有果樹、桑樹、水稻 | 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農業種植和經濟林實行科學種植和非點源污染防治。
| 縣農業農村局(陳可春)牽頭負責農業種植整改。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劉萍)牽頭負責經濟林整改。 | 寨沙鎮人民政府、拉溝鄉人民政府 | 2019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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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鹿寨縣 | 鹿寨縣寨沙鎮拉溝河水源地 | 二級 | 交通穿越 | 陽鹿高速寨沙出口和陽鹿高速部分路段、323國道部分路段以及拉甫屯至上坪屯鄉道、村道位于二級保護區內 | 縣級及以上公路嚴格限制有毒有害物質和危險化學品的運輸,開展視頻監控,跨越或與水體并行的路橋兩側建設防撞欄、橋面徑流收集系統等應急防護工程設施。鄉級及以下道路和景觀步行道做好與飲用水水體的隔離防護,避免人類活動對水質的影響。 | 1.鹿寨公路管理局(潘文益)負責國道道路應急防護方面整改。 2.縣交通運輸局( 伍先朝)負責縣級道路應急防護方面整改。 3.縣公安局(劉繼德)負責縣級及以上公路嚴格限制有毒有害物質和危險化學品的運輸,開展視頻監控。 4.寨沙鎮人民政府(梁定峰)、拉溝鄉人民政府(劉春霞)各自負責轄區內鄉級及以下道路整改。 | 縣財政局 | 2020年9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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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鹿寨縣 | 鹿寨縣寨沙鎮拉溝河水源地 | 二級 | 其他問題 | 二級保護區內存在臨時攪拌站(陽鹿高速寨沙出口匝道旁) | 拆除或者關閉 |
鹿寨生態環境局(羅凌基)、縣交通運輸局( 伍先朝) | 縣自然資源局和規劃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寨沙鎮人民政府 |
2020年9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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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鹿寨縣 | 鹿寨縣寨沙鎮拉溝河水源地 | 二級 | 生活面源污染 | 板料屯、板旺屯、上六崖屯、下六崖屯、公長山屯、上坪屯、中坪屯、下坪屯、上河口屯、下河口屯、上巴子坳屯、古盞屯、九龍屯、拉甫屯3隊(高排)、拉甫屯2隊(高垌)、拉甫屯、大嶺腳屯、下步屯、下巴子坳屯、桂嶺屯、高車屯位于二級保護區內 | 對上述生活面源產生的生活污水采用因地制宜的技術和工藝處理處置,其產生的生活垃圾全部集中收集并進行無害化處置。 | 寨沙鎮人民政府(梁定峰)、拉溝鄉人民政府(劉春霞)各自負責轄區內生活面源污染整改。 | 縣財政局 | 2020年9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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