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縣城2024年第一季度環境質量公告
一、水環境質量
(一)地表水水質
鹿寨縣地表水監測斷面共5個,其中國控斷面3個:漁村、腳板洲、舊街村斷面;區控斷面1個:對亭站(建有自治區級水質自動監測站,簡稱為“水站”);市控斷面1個:百鳥灘斷面。
國控斷面、市控斷面地表水水質評價指標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表1中除水溫、總氮、糞大腸菌群以外的21項指標,水站地表水水質評價指標為pH值、溶解氧、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監測結果:
1.2024年1月鹿寨縣地表水水質優良,考核鹿寨縣的3個國控斷面中,舊街村、腳板洲斷面達Ⅰ類水質,漁村達Ⅱ類水質,均達到相應考核目標要求;對亭站達Ⅱ類水質,達到相應考核目標要求;百鳥灘斷面達Ⅰ類水質,達到相應考核目標要求。
2.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監測工作方案,2024年2月未開展手工監測。
2.2024年3月鹿寨縣地表水水質優良,考核鹿寨縣的3個國控斷面中,舊街村、腳板洲斷面達Ⅰ類水質,漁村達Ⅱ類水質,均達到相應考核目標要求;對亭站達Ⅱ類水質,達到相應考核目標要求;百鳥灘斷面達Ⅱ類水質,達到相應考核目標要求。
(二)縣級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水質
鹿寨縣級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為鹿寨縣城洛清江窯上石鼓飲用水水源地。
監測頻率:每季度監測1次。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監測項目:每季度的常規監測項目共計61項,分別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表1的基本項目(23項,化學需氧量除外)、表2的補充項目(5項)和表3的優選特定項目(33項);在每兩年的6月或7月進行一次全分析(109項)。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監測結果,2024年第一季度鹿寨縣城洛清江窯上石鼓飲用水水源地所測項目均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Ⅰ類水質標準,因此2024年第1季度鹿寨縣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
二、1-3月縣城環境空氣質量
月份 | 環境空氣優良率(%) | PM10平均濃度 (微克/立方米) | PM2.5平均濃度 (微克/立方米) | 綜合指數 |
1-3月 | 97.8 | 38 | 29 | 2.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