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鹿寨縣幼教集團的通知
各鄉鎮中心校,全縣各幼兒園:
為充分發揮優質學前教育資源的輻射引領作用,帶動薄弱幼兒園的發展,整體提升鹿寨縣幼兒園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以《自治區教育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學前教育集團化辦園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桂教規范〔2020〕5號)文件及《關于印發鹿寨縣學前教育集團化辦園實施方案的通知》(鹿教〔2020〕77 號)文件為指導精神,現將幼教集團作如下調整:
一、組建設模式
以縣級以上示范園為龍頭園,輻射周邊的幼兒園,成為集團成員園。全縣幼兒園調整為9個幼教集團(名單詳見附件),引領全縣學前教育的發展。
二、管理體制
各幼教集團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集團內各成員園法人代表不變、管理體制不變、經濟獨立核算不變、園名和行政隸屬關系不變,保持人、財、物管理獨立。
三、工作職責
(一)繼續完善集團管理機制。制定完善集團化辦園各項管理制度,龍頭園研究部署各項工作。定期帶領本集團內成員單位進行教育管理、隊伍建設、保教活動、家園共育等方面研究、探索、組織集團成員定期開展各項交流活動,督促檢查各成員園日常辦學行為;并帶領全體成員園系統建設集團資源庫,實現共建共享。
(二)建立流動機制。建立集團內干部、教師指導帶教、跨園支教、跟崗學習等多種師資流動模式,龍頭園向每所集團成員幼兒園定期派駐園長、骨干教師進行實地指導,促進教師隊伍的專業發展。
(三)指導學前教育城鄉一體化建設。各集團把推動集團發展與努力辦好每一所幼兒園結合起來,注重優質園文化的培植和發展,塑造集團的文化品牌,通過各種途徑幫助本集團內幼兒園改善環境,并從辦園理念、辦園文化、園本教材的開發等方面加強業務指導,通過學前課程特色一體化、師資教研共進一體化、管理體制兼容一體化以及監督指導機制一體化等多個方面的共同努力,初步實現學前教育城鄉一體化建設。
(四)建立工作報告制度。建立集團化辦學實踐展示制度,各集團每學期至少舉辦一次集團化辦學實踐及研討活動;各集團每年向教育局報告工作開展情況,教育局每年組織1--2次集團化辦學改革的工作交流或研討會,總結提煉集團化辦學的經驗。各集團園總園在12月15日之前報送學前教育集團化辦園材料(包括集團化辦園的做法及成效、存在問題、下一年度工作計劃等)到教育局基教股郵箱:lzxxqb6807930@163.com。
集團遵循“資源共享,優勢互補,以強扶弱,共同發展”的原則,通過幼兒園之間相互交流、規范管理,逐步實現集團內“辦園條件同改善、規章制度同完善、園務管理同規范、保教質量同提升”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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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鹿寨縣學前教育集團化辦園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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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縣教育局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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