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辦發〔2017〕93 號:鹿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回應的通知
鹿寨縣人民政府
辦公室文件
鹿政辦發〔2017〕93號
鹿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
輿情回應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回應的通知》(桂政辦發〔2016〕143號)和《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回應的通知》(柳政辦〔2017〕120號)文件要求,為進一步加強鹿寨縣政務公開,提升政務輿情回應實效性、權威性,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回應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內容
(一)加強政務輿情回應平臺建設。
1.加強新聞發布平臺建設。建立新聞發布制度,增加新聞發布頻次,綜合運用多種形式,及時發布權威信息。縣政府辦負責對新聞發布主體督辦落實,縣信息辦負責對新聞發布主體做好業務指導。承擔輿情回應主體責任的有關部門要主動加強與縣信息辦的溝通聯系,及時回應社會熱點焦點問題。要以主動做好重要政策法規解讀、妥善回應公眾質疑、及時澄清不實傳言、權威發布重大突發事件信息為重點,切實加強政府新聞發布制度建設,提升新聞發布能力,完善新聞發布各項流程,讓新聞發布成為制度性安排,增強政務輿情回應的權威性、時效性。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在向上級報告的同時,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已掌握的事實類信息,原則上不超過1小時。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社會影響較大的,最遲在24小時內召開新聞發布會,并視情連續召開。對其他政務輿情在48小時內予以回應,并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布權威信息。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或吹風會進行回應的,相關部門負責人或新聞發言人應當出席。遇重大突發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重大疫情、媒體持續關切等政務輿情,主要負責人要帶頭接受媒體采訪,發出權威聲音,當好“第一新聞發言人”。對出面回應的政府工作人員,要給予一定的自主空間,寬容失誤。(牽頭單位:縣政府辦、縣委宣傳部,責任單位:全縣各級各部門)
2.發揮政府網站的信息公開作用。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建設和管理,通過更加符合傳播規律的信息發布方式,更加及時、準確、公開透明地發布政府信息。對涉及政務活動的重要輿情和公眾關注的社會熱點問題,要積極予以回應,及時通過政府網站發布權威信息,講清事實真相、有關政策措施以及處理結果等。可依照公眾關注情況梳理、整合成相關專題,以文字、圖解、音頻、視頻、網站鏈接相結合的形式予以展現,使回應的信息更加可視、可讀、可感,增強吸引力、親和力。拓展政府網站互動功能,圍繞公眾關注熱點,通過領導信箱、公眾問答、網上調查等方式,接受公眾建言獻策和情況反映,掌握輿情動態,引導輿情方向。(牽頭單位:縣信息辦,責任單位:全縣各級各部門)
3.發揮新媒體傳播作用。各單位要著力建設基于新媒體的政務輿情回應和與公眾互動交流新渠道,逐步提高政務微博、微信和客戶端的開通率,及時發布各類權威政務信息,尤其是涉及公眾重大關切的公共事件信息。要充分利用新媒體平等交流、互動傳播的特點,以及時、便捷的方式與公眾進行互動交流,提升回應信息的到達率。(牽頭單位:縣信息辦,責任單位:全縣各級各部門)
(二)加強政務輿情回應機制建設。
1.建立健全輿情收集、研判、回應機制。網絡監測部門要安排專門人員和力量,對主要門戶網站、用戶活躍論壇、微信、微博、新聞跟帖以及傳統媒體等進行日常監測和突發事件監測;要通過巡查即時掌握了解網絡等輿情動態,對涉及本縣相關工作的疑慮、誤解以及歪曲和謠言,迅速與宣傳、信息、政府應急、政務公開等工作機構和相關政府網站、政府熱線等主管機構核實銜接,切實做到不漏報、不瞞報、不虛報、不遲報,實現輿情信息資源互通互動、互助共享。
健全輿情研判標準,根據輿情內容、公眾反應、媒體介入程度等,完善輿情監測預警機制,準確判斷回應價值。縣人民政府及各單位需重點回應的政務輿情是:對縣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誤解誤讀的,涉及公眾切身利益且產生較大影響的,涉及民生領域嚴重沖擊社會道德底線的,涉及突發事件處置和自然災害應對的,上級機關要求下級機關主動回應的政務輿情等。在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臺前,各部門要進行輿情風險評估,通過輿情跟蹤、抽樣調查、重點走訪、會商分析等方式,對決策可能引發的各種風險進行科學預測、綜合研判,確定風險等級并制定相應的處置預案。要加強輿情研判和政府信息發布工作,通過網絡輿情日志、輿情專報等,及時發現、及時預警、及時反饋。對重大敏感政務輿情,縣政府辦、縣委宣傳部、縣信息辦、縣政管辦等部門組織涉事單位、主管部門和相關方面會商研判,對事件性質、輿情走勢、可能出現的風險等及時準確評估,提出預控處置意見,按照相關程序報審后抓緊處置。
根據研判結果,區別不同情況,進行分類處理,通過網上發布消息、組織專家解讀、召開新聞發布會或吹風會、接受媒體專訪等形式及時予以回應,講清事實真相,消除謠言。網絡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網絡輿情監測、收集、研判工作力度,發現重要輿情信息,及時轉請相關部門關注、回應。回應內容應圍繞輿論關注的焦點、熱點和關鍵問題,實事求是、言之有據、有的放矢,避免空洞說教、自說自話,力求表達準確、親切、自然,真正起到正面引導作用。(牽頭單位:縣政府辦、縣委宣傳部,責任單位:縣信息辦、縣公安局、縣政管辦、全縣各級各部門)
2.完善主動發布機制。針對公眾關切、重大突發事件及其應對處置情況,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要堅持事件處置與信息發布同步安排、同步推進,主動、及時、全面、準確地發布權威政府信息,以增進公眾對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對發布的政府信息,要明確審核主體和流程,嚴把政治關、政策關、法律關、文字關、保密關;涉及其他行政機關的,應與有關行政機關溝通確認,確保發布的政府信息準確一致。統籌運用新聞發布會、政府網站、政務微信、手機短信等發布信息,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新聞網站、商業網站等媒體的作用,擴大發布信息的受眾面,增強影響力。(牽頭單位:縣政府辦、縣委宣傳部,責任單位:縣信息辦、縣法制辦、縣保密局、全縣各級各部門)
3.建立專家解讀機制。針對政務輿情的不同類別和特點,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可及時組織專家通過多種方式做好科學解讀,讓公眾更好地知曉、理解相關情況。有關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聯系或選聘掌握相關政策、熟悉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組建有權威性和影響力的專家庫,提高政策解讀的針對性、科學性、權威性和有效性,讓群眾“聽得懂”“信得過”。(責任單位:全縣各級各部門)
4.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與縣政府辦、縣委宣傳部、縣信息辦、網絡監管部門以及有關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系,建立政務輿情會商聯席會議制度,完善快速反應和輿情處置聯動機制,妥善制定重大政務信息公開發布和傳播方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牽頭單位:縣政府辦、縣委宣傳部,責任單位:縣信息辦、縣公安局、縣政管辦、全縣各級各部門)
5.建立政務輿情回應通報批評和約談制度。縣政府辦會同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信息辦、縣政管辦定期對輿情回應工作情況進行通報,對工作消極、不作為且整改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約談;對不按照規定公開政務,侵犯群眾知情權且情節較重的,會同監察機關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牽頭單位:縣政府辦、縣委宣傳部,責任單位:縣信息辦、縣公安局、縣政管辦、縣監察局、全縣各級各部門)
二、工作要求
(一)明確政務輿情回應主體。對涉及鹿寨縣人民政府重大政策、重要決策部署的政務輿情,縣相關部門是第一責任主體。對涉及本縣的突發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媒體關切等重要政務輿情,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回應,涉事責任部門是第一責任主體,縣政府辦、縣委宣傳部、縣信息辦做好組織協調工作;涉事責任部門實行垂直管理的,上級部門辦公室會同縣政府辦做好組織協調工作。對涉及多個部門的政務輿情,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回應工作,部門之間應加強溝通協商,確保回應的信息準確一致,縣政府辦做好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工作,必要時可確定牽頭部門;對特別重大的政務輿情,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負起領導責任,指導、協調、督促相關部門做好輿情回應工作。
(二)把握需回應的政務輿情范圍。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需重點回應的政務輿情主要包括:對政府及其部門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誤解誤讀的、涉及公共切身利益且產生較大影響的、涉及民生領域嚴重沖擊社會道德底線的、涉及突發事件處置和自然災害應對的、上級政府要求下級政府主動回應的政務輿情等。
輿情監測過程中,如發現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造謠傳謠行為,相關部門在及時回應的同時,應將有關情況和線索移交公安機關、網絡監管部門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三)完善制度建設。各牽頭單位負責各項制度建設工作,并監督、指導各單位做好政務輿情回應工作,切實落實各項工作制度。
三、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強監督檢查。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要以政務輿情回應制度、回應機制、回應效果為重點,縣人民政府督查室定期開展督查,切實做到解疑釋惑、澄清事實,贏得公眾理解和支持。
(二)加強業務培訓。加大業務培訓力度,縣委宣傳部、縣信息辦要對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分管負責同志及新聞發言人進行輪訓,切實增強公開意識,轉變理念,提高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回應關切的能力。
(三)納入績效考評。政務輿情回應情況納入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政務公開績效考評指標。縣績效辦設置指標將做好輿情回應工作納入考評,也可以把第三方評估結果作為績效考評的重要依據,更好地發揮評估的激勵和約束作用。
??2017年11月17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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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17年11月17日印發 ??